“旅游观光车”不是法外之物无证驾驶拘你没商量
2023-10-15
作者:米乐m6平台官方版苹果

  近年来,慢慢的变多的美其名曰“老年代步车”、“旅游观光车”的四轮车穿梭在大街小巷,备受一些中老年人的亲睐,认为这类车辆不属于机动车,也不需要驾驶证。所谓“老年代步车”并不是车辆类型的规范用语,它是生产厂商为逃避产业政策、市场准入制度、日常监管而刻意“自创”的产品的名字,是一种以老年人为噱头的炒作概念行为,其实应该被称为四轮电动车。许多人购买老年代步车的人,正是看中了不需要上牌和考取驾驶证的“优势”。

  但根据《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GB7258-2017)国家标准,汽车为“由动力驱动的具有四个或四个以上车轮的车辆”,因此电动四轮车产品属于汽车范畴,应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管理。如果驾驶该类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则必须持有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否则将面临罚款和拘留的处罚。近日,宁县公安交警就查处了这么一辆“四轮旅游观光车”。

  目前,老年代步车大致上可以分为三种驱动类型,分别为电动、油电混合、燃油驱动。按照《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其次,国标《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汽车是由动力驱动、具有四个或四个以上车轮的非轨道承载的车辆。

  从以上两条法律和法规来看,目前在市面上销售的四轮电动助力车,包括老年代步车,都已被纳入机动车范畴。

  依据《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第八条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但是,机动车是否准予登记,将依据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认定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未在《公告》中的四轮电动助力车,也包括老年代步车,因不符合注册登记条件,无法上牌。未办理登记上牌,也就从另一方面代表着老年代步车严禁上路行驶或从事载客营运。

  电动、燃油四轮车,只能在封闭的场所里行驶,例如景区和厂房,但严禁上路行驶。如果驾驶员驾驶老年代步车上路行驶,一旦被交管部门挡获,将视其无牌、无驾驶证的具体状况,依法进行处罚。

  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的,将面临罚款、最高15日行政拘留的处罚。若引发交通事故,涉嫌交通肇事罪的,将承担刑事责任。

  【交警提醒 】广大群众在购买电动车时,不能轻信经销商的虚假宣传,要加强对车辆是不是合乎法律生产和安全性能是不是满足国家标准的核对辨别,否则所购车辆将无法正常上路行驶,也极易造成交通安全风险隐患,甚至引发严重的道路交通事故。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