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父母受骗了!这些所谓的“老年代步车”上路行驶不合法!
2024-02-22
作者:米乐m6平台官方版苹果

  不少网友都知道,有这么一类车辆,它开起来慢吞吞,无视交通信号灯管控,时而行驶在非机动车道、时而穿梭于机动车道,压线、别车那是常有的事儿,这种神奇的车,就是大名鼎鼎的“老年代步车”。

  老年代步车,这种从原本归属于医疗器械类的电动轮椅车演变而来的四轮电动车,如今成为一个备受争议的存在。严格意义上讲,老年电动代步车适用人群应该是残疾人及腿脚不便的老年人。但近年来市面上却出现了各种挂羊头卖狗肉的所谓老年代步车,这种车规格已经堪比小型汽车尺寸,与小汽车外形无异,有些还配有空调、真皮坐椅、倒车影像等豪华配置。

  时速快、重心高、车身一层皮还没有气囊,你怕了吗?没错这就是老年代步车的现状,不敢想象,如果发生碰撞这类代步车会变成啥样子。而除了被动安全不达标外,老年代步车还存在自燃、制动不良等安全风险隐患,近年来已发生了无数事故,可谓是风险重重,所以你还敢买这些老年代步车给父母吗?

  抛开曾经有过驾驶经验的老人不谈,如果让没有考过驾照的老人上路,会是啥状况?大部分老人对交规并不感冒,行车能够说是随心所欲,闯红灯,强行变道,逆行等都可以随意见到。这样的安全意识和驾驶水平,你放心让他们开上路吗?

  一些厂商以“不用驾照、不用上牌”来吸引顾客,实际上正从侧面说明这种车上路的不合法性,以及潜在的危险。

  我们知道机动车之间或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相对来说还是比较规范,而老年代步车到底是属于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呢?

  依据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对机动车的分类,电动汽车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属于机动车范围。《关于明确“四轮电动车”性质的请示》中所述“四轮电动车”以及目前社会上出现的“旅游观光车”“老年代步车”等均属于电动汽车范畴,纳入机动车管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路行驶。而机动车是否准予登记,依据的是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认定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老年代步车因未列入《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因此不能办理注册登记,不予核发机动车车牌。

  简单讲就是,老年代步车不具备我国机动车管理注册登记的有关要求,也就不能像普通汽车那样可以上路行驶。除公园、旅游景区等禁止社会车辆通行的封闭式区域内能够正常的使用外,其他区域使用均属于违反法律行为,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等法律和法规,扣留车辆,并依法处罚。

  打一个不太形象的比喻,老年代步车的属性类似于车主买了新汽车,既不挂牌、也不买交强险,就上路行驶了,更甚者它还不具备上牌的资格。

  如果汽车与老年代步车发生刮擦,或者严重的交通事故,老年代步车因没有注册登记,不具备合法上路资格,将承担事故的绝大部分,甚至全部责任,而且因无法缴纳道路交通事故强制保险,发生意外事故后的所有赔偿将由车主个人承担,无保险可报。

  作为子女,想让父母出行更便利,是自己的一份孝心,但老年代步车对于老人来说,的确是百害而无一利,让父母开着这样一款危险系数极大的东西出门,我们自己大概也是悬着一颗心,所以奉劝大家,别让孝心害了父母,拒绝老年代步车,从自己开始。

  提醒:我市交警当前正在开“展百日行动”,对违法的电动车、摩托车开展整治,请广大市民切勿驾驶该类车辆上路行驶!